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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告法‘极限词’用语和数据来源问题

2022-09-22

1 本公司支持关于《新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词”用语“违禁词”规定,即日起,凡是本公司网站新闻稿及产品介绍等含极限化“违禁词”介绍的文字说明一律立即失效,不作为公司宣传和产品介绍描述的依据。2 浏览本公司网站均默认此违禁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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